武大党字〔2020〕24号
关于纪检与巡察工作机构改革的通知
全校各部门、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执纪监督和校内巡察工作,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,根据中央和教育部有关要求,经研究,校党委决定对学校纪检与巡察工作机构进行改革。改革后的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纪委监察机构
……
二、党委巡察工作机构
(一)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:
组 长:韩 进
副组长:万清祥 赵雪梅
成 员:党政办公室、纪委监察部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财务部、审计处、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。
(二)独立设立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设主任1名(中层正职,由纪委副书记兼任),副主任2名(中层副职);下设巡察一室、巡察二室2个内设机构,各设主任1名、副主任1名。
特此通知
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
2020年6月29日
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6月30日印发